| 关于转发《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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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7-27 10:04 文章来源:海勃湾区经济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
有关企业:
《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7年第1号),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区食品流通秩序和食品经营行为,加强行业管理,保障食品消费安全,现将《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7年第1号)转发给你们,望你们接文后认真贯彻落实,尽快建立健全协议准入制度、经销商管理制度、索证索票制度、购销台帐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等管理制度,保证食品在流通环节的可追溯,并将落实情况上报。
联 系 人:王海河 联系电话:2023685
附件:《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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