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内蒙古主站 设为首页
北京时间:
本站由乌海市海勃湾区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内容组织和审核
当前位置: 主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转发《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
2007-07-27 10:04  文章来源:海勃湾区经济商务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有关企业:
  《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7年第1号),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区食品流通秩序和食品经营行为,加强行业管理,保障食品消费安全,现将《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7年第1号)转发给你们,望你们接文后认真贯彻落实,尽快建立健全协议准入制度、经销商管理制度、索证索票制度、购销台帐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等管理制度,保证食品在流通环节的可追溯,并将落实情况上报。


  联 系 人:王海河   联系电话:2023685

附件:《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发表评论】【查看评论】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推荐文章:
关于转发《乌海市经济委员会关于实行工业经济运行调度制度的通知》的通知    2007-07-27 10:01
关于及时报送重点项目进展情况的通知    2007-07-27 09:56
关于加强2007年防汛工作的通知    2007-07-12 17:42
关于转发《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    2007-07-12 17:40
关于转发《关于节日期间贯彻落实〈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进行宣传检查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2007-04-02 16:40
关于依托内蒙古工业信息网和海勃湾区政府公众信息网发布企业名片的通知    2006-06-09 09:51
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办《关于开展全区物流发展情况调研工作的通知》    2006-05-19 10:40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
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
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网站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信息化司 联系人: 吴 博 电话: 010-65198950 Email: 地方商务之窗邮箱
内容组织: 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 联系人: 吴学清 电话: 0471-6946127 Email: 内容组织人员邮箱
技术支持: 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殿宁 电话: 010-51651200-688 Email: 技术支持人员邮箱